導讀:有的家長在為孩子辦理的時候,向學校提供休學門診病歷,學校不給辦理休學證明,好多家長會認為“既然有門診病歷學校就得給辦理休學”這樣想法屬于錯誤的,那么為什么休學門診病歷不能辦休學呢?到底為孩子辦理休學需要哪些病歷證明呢?下面為您整理關于“學生休學病歷”相關圖文知識,歡迎您的閱讀。
一、為什么休學門診病歷不能辦休學呢?
解讀:首先,門診病歷是不可以辦理休學的,門診病歷辦理休學屬于材料不足,并且不能有效證明學生因病不能上課周期需要三個月以上的時間。
1、好多家長可能認為說的不對,下面我們先來參考:《泰山區休學規定》如下
2、休學規定內容其中一項《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休學申請,提供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歷、相關醫療費用單據或其他有效證明》。
3、從上文休學規定內容我們得知:辦理休學需要有休學申請書、休學診斷證明、休學病歷證明、醫院繳費單據。
鏈接---參考泰山區休學規定
注:辦理休學提供的醫院休學證明的時候,需要滿足因病不能上課三個月以上的時間。
總結:休學門診病歷一般只是記錄著患者初診的情況、患者復診時醫生能知道初診的情況,并且門診醫生出具有效天數只能在14天內,那么有門診病歷是不能休學的,總而言之醫院是不會直接出具建議休學證明的。以上就是我要醫院證明網為您整理的相關休學病歷證明圖文知識,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咨詢客服,感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