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門診病歷是指患者在門診所產生的病歷記錄,主要記錄內容分為:初診病歷記錄、復診病歷記錄,方便患者在復診的時候知道初診時的記錄,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一、怎么刪除醫院門診病歷?
解讀:首先,門診病歷是不能刪除的,根據《病歷管理規定》中第四條:在醫療機構建有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其門(急)診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其門(急)診病歷由患者負責保管。
1、電腦病歷軟件刪除:登錄病歷軟件賬號,鼠標點擊即可刪除。
2、門診病歷保存分為:第一種患者保存不留存門診病歷;第二種醫院保存留存門診病歷,只能借閱不能帶走,但是不刪除。
3、門診病歷修改問題:醫療機構應當嚴格病歷管理,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
4、門診病歷保存期限:根據《病歷管理規定》目前只有住院病歷醫院需要保存時間為15-30年期限,只能屬于一個參考時間,門診病歷沒有明確的保存期限。
5、患者保存門診病歷:一般屬于患者保存的門診病歷是指“病歷本”,這類是屬于手寫門診病歷。
二、手寫病歷與電子病歷圖片

總結:門診病歷是不可以刪除的,更不能向醫院申請刪除門診病歷,當然了除非病歷管理者可能出現工作失誤,導致門診病歷丟失查詢不到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