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病歷診斷證明是我們日常生活比較常見醫院證明,在我們向單位申請不參加、不能到場的時候,一般會要求提供病歷診斷證明,通常在門診只有病歷證明,向單位提供門診病歷,又要診斷證明,那么病歷診斷證明有什么不同呢?
一、病歷包含診斷證明?
解讀:首先,病歷中不包含診斷證明,病歷記錄著從入院到出院的詳情,病歷診斷證明屬于兩種不同的證明文書,日常生活習慣叫做病歷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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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診病歷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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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歷與診斷證明有什么不同?
1、病歷與診斷證明是不同的證明文書,病歷一般是指記錄,診斷證明是指醫生出具的醫院證明。
2、病歷是指是醫務人員對患者疾病的發生、發展、轉歸,進行檢查、診斷、治療等醫療活動過程的記錄。也是對采集到的資料加以歸納、整理、綜合分析,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書寫的患者醫療健康檔案。
3、診斷證明書必須由指定的副主任醫師以上醫師檢查簽字,再由門診部審核蓋章后生效。醫師不得開具非本??撇∪说脑\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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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病歷是病歷,診斷證明是診斷證明,病歷只能說明情況,診斷證明是結果,兩者證明文書含義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