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公司上班工作人員向單位辦理某項事務的時候,單位會要求員工遞交醫院證明的材料,具體需要哪些醫院證明是需要參考員工辦理什么事務,如請假是需要根據員工請假時長,一般需要診斷證明、病歷證明等材料;那么公司要醫院證明都要什么呢?下面我要醫院證明網為您整理關于“公司需要的醫院證明”相關圖文知識,歡迎您的閱讀。
一、公司要醫院證明都要什么?
解讀:醫院證明通常分為:門診證明材料、住院證明材料,一般常見分為:掛號單、化驗/檢查報告單、診斷證明書、病歷證明等相關材料證明。如具體需要遞交哪些醫院證明,需要根據員工向單位辦理哪些事務。
①、請假:由醫院的醫生進行病情評估、分析決定是否需要休假,一般情況會酌情出病假條、掛號單、檢查單、病歷單、診斷書。
②、病退:滿足從發病期持續治療期為五年的時間,遞交檢查記錄、診斷記錄、治療記錄等,門診、住院證明均可以。
③:其他:一般情況需要檢查報告單、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單、住院全套病歷等。
注:像有的公司領導要求員工請假需要提供在醫院就診自拍照等,具體需要哪些醫院證明根據領導要求提供即可。
二、醫院出證明規定
1、每位醫生都要以科學、嚴謹、求實的態度,親自診察病人,認真出具疾病診斷證明書,每項診斷都應具備科學、客觀的診斷依據。
2、一般診斷證明書須由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醫師簽字,由院收費處蓋章后方能生效殊疾病證明書須由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漆t師簽字,由醫務科蓋章后方能生效。出具診斷書的醫生應對所作出的診斷負法律責任。
3、病休證明的時限:原則上急診一般不超過三天,門診不超過一周,慢性病不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不超過三個月。
4、診斷證明書的內容應有病歷記載,并與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相符。醫生不得出具與自己執業范圍無關或者與執業類別不相符的診斷證明書。
5、診斷證明書(病休證明)日期應填寫就診當日,且三日內蓋章有效。
總結:公司要醫院證明一般是指:檢查單、診斷書、病歷單等統稱為“診斷證明”“病歷證明”,經過醫生對病情分析、評估決定是否出具病假單,如您還有其他關于“公司要醫院證明”的疑問,可以咨詢客服,感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