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證明怎么開/醫院開住院證明的步驟
發布時間:2020-03-19
導讀:隨著醫療水平的提高,我們通常都會每年前去醫院進行身體健康體檢;身體如有疾病往往都會提前住院治療及醫院證明,像一些需要請假醫院證明、休學醫院證明等,單位需要遞交住院證明。下面我要辦理醫院證明網小編為您整理關于“住院證明怎么開”相關圖文知識,歡迎您的閱讀。
住院證明一般都是主治醫生開具患者住院詳細情況書面,再由患者前去住院處蓋章,醫生管理體系不同會出現差異。
住院證明怎么開
患者在院急診或門診就醫的同時,因病情屬于急性、突發性疾病需要由急門診轉入住院對癥科室。
由門診開具患者需住院單,患者需要按照住院單去住院處辦理相關住院手續。
病人或家屬需要向醫院繳納住院押金,住院對癥科室安排床位;如床位暫無,需院外等待床位。
患者住進醫院后,主治醫生手里會有患者住院證明,詳細記錄著患者詳細信息;如姓名、性別、年齡、科室、住院號、住院床位、住院主治醫師。
病人或家屬可向主治醫生咨詢開具住院證明,詳細表述您的意圖,由主治醫生開具即可。
住院證明包括哪些手續(材料)
2.住院費用總明細單(表)
3.住院費用收費憑證(票據)
4.住院病歷;具體包含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檢查報告單、化驗報告單、住院通知書、住院押金條、出院小結(總結)、零時(長期)醫囑單等。
注:根據患者疾病的不同,住院證明包括材料也有所不同;以個人實際情況為準。
醫院開住院證明相關規定#可參考閱讀
1.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是醫師的責任與義務,患者就診、確診后獲取疾病診斷證明是患者的基本權利。
2.由相關科室主治醫師及以上的接診醫師填寫本院專制的《疾病診斷證明》,《疾病診斷證明》上的簽名和蓋章必須相符并能清晰辨認。
3.《疾病診斷證明》上各項內容必須認真填寫,疾病名稱必須規范、明確,原則上必須符合國際疾病編碼(ICD-10)標準。
4.《疾病診斷證明》必須經門診投訴接待中心或病房審核并加蓋疾病診斷證明專用章后方能生效。門診患者須在開具《疾病診斷證明》的當日持我院近期就醫資料到門診投訴接待中心辦理審批蓋章手續;住院患者出院當日直接在病房辦理審批蓋章手續。特殊情況當日無法辦理者最多延后2個工作日,過期不予審批蓋章。
5.醫師對診斷不明確的疾病不可出具疾病診斷證明,不可跨科出具診斷證明?!都膊≡\斷證明》上不得附加勞動力鑒定、治療醫囑、費用預算或康復建議等與疾病診斷無關的表述。醫師不允許利用職權濫開疾病診斷證明,更不允許故意出具假證明。如有違反,醫院將嚴肅查處,造成嚴重后果者,將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必要時吊銷當事人處方權,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負相應法律責任。
總結:患者住進醫院后可以咨詢主治醫生為您開具住院證明,具體病人相關個人信息及住院病情與主治醫生。以上我要辦理醫院證明網小編為您解讀“住院證明怎么開”圖文知識,感謝您的閱讀。
關鍵詞:住院證明怎么開,住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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