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證明書是什么證據
發布時間:2019-11-05
導讀:診斷證明書是患者到醫院就診后,醫院所要出具的就診證明,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病情、病史、目前癥狀等。到醫院就診后,醫院就會主動的開出診斷證明的,同時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醫療證明文件,可以用于工傷,殘疾鑒定,司法鑒定等依據,下面我要辦理醫院證明網小編整理”診斷證明書是什么證據“相關圖文知識,歡迎閱讀。
根據《關于開具診斷證明書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規定。1、每名醫生要以科學、嚴謹、求實的態度,認真開具診斷證明書和病休證明書,其內容應與病歷記載一致。
下列情況,需接到有關部門介紹信方可開具診斷證明書:
?。ㄒ唬┓采婕八痉ㄞk案需要,應接到公檢法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等執法機關的介紹信,方可出具診斷證明書。
?。ǘ┮虿⊥诵?、傷害、殘疾、保險索賠、申請生育第二胎指標等情況應接到有關部門的介紹信,并附有患者本人的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方可出具診斷證明書。
?。ㄈ┗颊弑救艘箝_具診斷證明書,須持本單位介紹信,由主治醫師以上醫師簽字,門診辦公室審核蓋章后生效.出具診斷證明書的醫生應對所做出的診斷負法律責任。
?。ㄋ模╅_具病休證明書必須持本人相關證件,由具有醫師資格的醫師簽字,醫院相關部門(住院患者到醫務處,門診患者到門診辦公室)審核蓋章后生效。
3、開具的診斷證明書一式兩份,一份交申請方,一份與單位介紹信及委托書原件由醫院門診辦公室(門診患者)或醫務處(住院患者)查存。
4、醫生不得開具非本??萍膊〉脑\斷證明書。
5、對學術上有爭議的診斷,需開診斷證明書者,應由醫院組織會診,經過討論后,慎重開出診斷證明書。
6、凡涉及司法部門處理的案件中的醫療診斷問題,以司法部門經過組織鑒定的最后意見為最終診斷。
7、司法部門辦案時,醫院應積極配合,按有關規定
復印病歷并加蓋醫院公章.如需借用特殊檢查材料(如x光片等),司琺部門應履行醫院有關手續,并按期歸還。
8、病休證明書只證明患者需要病休和休息時間,不具有診斷證明書的效力。
總結:診斷證明書是患者到醫院就診后,醫院所要出具的就診證明,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病情、病史、目前癥狀等。到醫院就診后,醫院就會主動的開出診斷證明的。
關鍵詞: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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