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懷孕,即妊娠。妊娠全過程共分為3個時期:妊娠12周末以前稱早期妊娠;第13—27周末稱中期妊娠;第28周及其后稱晚期妊娠。
一、現在懷孕需要什么手續
解讀:懷孕手續一般分為:B超檢查報告單、血檢報告單(HCG)、完善相關檢查后,由醫師出具懷孕證明手續。
1、懷孕B超檢查報告單:主要是看是否有妊娠囊、是否有胎芽、是否有原始心管搏動以及胎兒的頭臀徑大小,還有胎兒的發育情況,另外還要了解羊水量、胎盤位置以及胎盤的功能等等。
2、血檢報告單(HCG):正常人的hCG放射免疫測定值小于3.1(IU/L)。如果超過5(IU/L),就可以考慮懷孕的可能性了。如果超過10(IU/L),基本可以確定懷孕。
3、懷孕證明:由醫師分析B超報告單及血檢報告單(HCG)的數值,經過分析、歸納推算孕幾周。
圖:懷孕B超檢查報告單
二、懷孕手續流程
1、一般在懷孕8-12周做彩超,確定是宮內孕,且有胎心之后,可以去戶口所在地的婦保所建檔。
2、需要空腹做化驗檢查,包括血常規、血型、凝血功能、肝炎病毒、艾滋病、梅毒、肝功能、腎功能、空腹血糖、假狀腺功能、心電圖等檢查。如果發現孕婦有嚴重的疾病,不能繼續妊娠,就需要終止妊娠。
3、需要測量孕婦的血壓、身高、脈搏、體重等基本的生命指標。
4、立卡之后孕婦會有一本孕婦保健手冊,每次產檢的時候要攜帶。
5、懷孕12周需要做胎兒三維彩超,測量胎兒頸后透明膜厚度,注意NT是否正常。
6、懷孕早期需要口服葉酸,預防胎兒出現神經管畸形。
7、在懷孕早期和中期,一般需要每個月產檢一次,如果有高危因素,需要增加產前檢查的次數。懷孕36周之后,需要每周做產前檢查。
8、孕婦需要攜帶自己的shēn_fèn_zhèng和準生證分娩。
圖:懷孕血檢報告單
總結:現在懷孕需要什么手續可定要先去醫院完成相關檢查后,拿醫院出具的相關懷孕證明,然后再去辦理某項事務,以上就是我要醫院證明網為您整理的相關懷孕手續相關圖文知識,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咨詢客服,感謝您的閱讀。